也谈科技报告与科技档案的区别——与“中国科技报告体系的建设模式研究”的作者商榷
【出 处】:
【作 者】:
贺真
[1] ;
李名选
[2]
【摘 要】
“中国科技报告体系的建设模式研究”关于科技报告的定义脱离我国的信息国情,违反科学定义的原则。以此为基础设计的中国科技报告体系框架,与我国现行科技管理机构和档案管理体制相重叠,背离我国科技标准化的实际,新建独立的科技报体系将导致国家信息资源的巨大浪费。笔者提出:将研究对象界定为国家资助项目的科技报告;整合我国科技管理、科技档案管理和情报管理的职能优势,充分发掘现有资源优势,通过宏观架构和功能协同的方式实现国家科技报告管理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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