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政府主导模式
【出 处】:
【作 者】:
何振
【摘 要】
电子政务信息资源是一种特殊的公共物品,存在纯公共信息和准公共信息之分,故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是分类进行的。在这种分类共享中,纯公共信息的提供属于一种集体行为,因其集体消费的复杂性,只能由政府来生产和提供,即使有私人部门加入,政府也必须居主导地位,并对共享活动进行适当的管制。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政府主导模式,根据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中利益、权力、资源等因素对政府主导的影响程度,可通过贡献利益型信息共享模式、超常规作业型信息共享模式和理性决策型信息共享模式等三种形式来实践。
相关热词搜索: 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 政府主导模式 纯公共物品 E-government information resource sharing Government-dominant model Pure public goo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