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档案法律关系的性质——兼论档案法律责任的完善
【出 处】:
【作 者】:
张明皓
[1] ;
徐之洪
[2]
【摘 要】
1996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随着形势的发展和社会环境的变化,在一些方面已出现问题,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特别是有关档案法律则责任的规定,显现出很多不足,制约了档案法作用的发挥。档案法律责任的完善取决于对档案法律关系性质的认识,什么样的法律关系,所确定的法律责任是不同的。因此,要完善档案法律责任体系,必须首先认识档案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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