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申报2014-2016年度中国档案学会档案设备、用品与服务定点企业资格材料的通知
2014-06-19 13:10:00
各档案设备、用品与服务有关单位:
中国档案学会2012年7月至2014年6月档案设备、用品与服务定点企业资格即将届满,从即日起,本会开始受理2014-2016年度的档案设备、用品与服务定点企业资格申报材料,欲申请2014-2016年度的档案设备、用品与服务定点企业资格的单位,请按照《中国档案学会档案设备、用品与服务定点企业资格管理办法》(附件1)、《中国档案学会关于档案密集架(柜)定点企业资格评审办法》(附件2)、《中国档案学会关于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定点企业资格评审办法》(附件3)和《中国档案学会关于档案寄存托管定点企业资格评审办法》(附件4)的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中国档案学会。
申报“计算机档案管理软件类”“档案包装材料与产品类”“档案保护设备与产品类”定点企业资格的单位,请参照附件2和附件3的规定,将有关注册资金、企业资产、上年度经营状况、知识产权、售后服务、奖励荣誉和企业管理等方面的材料报送中国档案学会。
申请2014—2016年度档案设备、用品与服务定点企业资格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1. 中国档案学会定点企业资格评审,采取自愿参加原则。
2.评选周期。定点企业资格评审,为每两年评选一次。
3.实行年度审查制度。定点企业资格证书有效期一年,证书有效期满后中国档案学会将按照《中国档案学会档案设备用品与服务定点企业资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定点企业资格进行年度审查。年度审查合格后,续发第二年度的定点企业资格证书。
4.定点企业类型。定点企业共分为6类:(1)档案密集存储设备类(2)计算机档案管理软件类(3)档案包装材料与产品类(4)档案保护设备与产品类(5)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类(6)档案寄存托管类。
5.本次定点企业资格评审的申报材料受理日期截至2014年6月27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6. 在申报材料首页请注明申报单位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和联系人、手机号。
中国档案学会
2014年6月20日
申报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永安路106号
收件人:中国档案学会
邮编:100050
中国档案学会2012年7月至2014年6月档案设备、用品与服务定点企业资格即将届满,从即日起,本会开始受理2014-2016年度的档案设备、用品与服务定点企业资格申报材料,欲申请2014-2016年度的档案设备、用品与服务定点企业资格的单位,请按照《中国档案学会档案设备、用品与服务定点企业资格管理办法》(附件1)、《中国档案学会关于档案密集架(柜)定点企业资格评审办法》(附件2)、《中国档案学会关于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定点企业资格评审办法》(附件3)和《中国档案学会关于档案寄存托管定点企业资格评审办法》(附件4)的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中国档案学会。
申报“计算机档案管理软件类”“档案包装材料与产品类”“档案保护设备与产品类”定点企业资格的单位,请参照附件2和附件3的规定,将有关注册资金、企业资产、上年度经营状况、知识产权、售后服务、奖励荣誉和企业管理等方面的材料报送中国档案学会。
申请2014—2016年度档案设备、用品与服务定点企业资格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1. 中国档案学会定点企业资格评审,采取自愿参加原则。
2.评选周期。定点企业资格评审,为每两年评选一次。
3.实行年度审查制度。定点企业资格证书有效期一年,证书有效期满后中国档案学会将按照《中国档案学会档案设备用品与服务定点企业资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定点企业资格进行年度审查。年度审查合格后,续发第二年度的定点企业资格证书。
4.定点企业类型。定点企业共分为6类:(1)档案密集存储设备类(2)计算机档案管理软件类(3)档案包装材料与产品类(4)档案保护设备与产品类(5)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类(6)档案寄存托管类。
5.本次定点企业资格评审的申报材料受理日期截至2014年6月27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6. 在申报材料首页请注明申报单位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和联系人、手机号。
中国档案学会
2014年6月20日
申报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永安路106号
收件人:中国档案学会
邮编:10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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